• 2008年07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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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新疆一家族拐骗80多人到广州犯罪 该家族35人被判刑
    2008年07月12日 13:53羊城晚报

    拐骗80多人到广州犯罪足迹踏遍广州

    新疆喀什警方破获一“家族式”盗窃犯罪团伙,35名家族成员分别被判刑

    据《新疆都市报》报道,9日,记者从喀什警方获悉,经长时间调查,喀什警方成功破获一起跨省的“家族式”拐卖人口案件。

    这个家族式犯罪团伙10年来陆续从新疆将83人拐骗到广州等地从事犯罪活动。今年5月15日,喀什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、拐卖妇女儿童罪、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、传授犯罪方法罪、非法拘禁罪等罪名,分别判处该犯罪团伙首要分子托某夫妇有期徒刑20年,托某的女儿、女婿等35名家族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8年至1年半不等。

    据报道,托某今年57岁,英吉沙县人。从1999年起,托某和妻子古某以“在广州开饭馆”为名,利用其家族成员,以“找工作”、“上学”为由,将一些妇女、儿童骗至广州后控制起来,然后向他们传授扒窃技术。同时,托某还从他人手中“收买”了部分未成年人,逐渐形成了一个90余人的盗窃犯罪团伙,其中一半成员是未成年人。

    托某的盗窃团伙分为四个组。其中,托某和妻子古某自任“总指挥”。托某的女儿和女婿负责一个组,主要“培养”团伙成员驾驶技术;托某的两个小姨子及她们的丈夫各负责一个组,传授盗窃技术及监督未成年人盗窃。近10年来,托某家族成员的犯罪足迹踏遍广州市每一个角落,给广州社会治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。

    今年4月,警方根据线索将托某抓获,成功解救出30余名被拐儿童。该团伙涉案金额133万元、港币近三万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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